【教務處公告】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及報名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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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及報名相關資訊

公告分類 : 升學資訊,即時升學報名資訊

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集體報名時程,依校內公告為準),若因故不及辦理者,可於個別報名期間採個別報名程序自行報名,惟集體及個別方式重複報名者,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且不予退費,請考生特別留意。

 

一、旨揭入學招生考生身分資格及身分審查登錄及繳件,自113年4月18日 10:00起 至 5月1日 17:00止,由各校註冊組至「甄選入學集體報名系統」,編輯含考生報名身分別及確認考生是否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等相關基本資料,並完成確定送出。

 

二、前項資格審查作業確定送出後,即開放第一階段集體報名輔導作業。應屆畢業生應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請符合報名資格之考生,自113年5月17日 10:00起 至 5月23日 17:00止(集體報名時程,依校內公告為準),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科(組)、學程,並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確定相關作業及繳交報名費

(一)考生第一階段報名至多可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費含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費新臺幣200元+每1個校系科(組)、學程申請費新臺幣1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60%

(二)請各考生務必於規定期間完成各相關作業。

(三)因故無法到校參加集體報名之考生,須於113年5月24日 17:00前 自行辦理個別報名5月24日 24:00前 自行完成繳費

 

三、請各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考生,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說明如下:

(一)「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與「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分列兩個作業系統。上傳暨繳費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得自行決定優先操作順序。各甄選學校截止日期明訂於簡章分則中

(二)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系統開放時間,自 113年6月6日起 至 6月13日,每日 08:00 至 21:00止 (首日為 10:00起 至 21:00止)系統於每日21:00準時關閉後正在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

(三)第二階段繳費及查詢系統開放時間,自113年6月6日 10:00起 至 6月13日 24:00止,系統期間24小時開放,本系統除提供繳費帳號查詢下載外,亦提供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狀態」及資料「檢視」功能

 

四、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

(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A.修課紀錄」「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D.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二)「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其中「B.課程學習成果」中之「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必採項目,如無此項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將引導考生選擇「自行上傳PDF檔案」模式

(三)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期間,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且於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而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作業之考生,在「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作業)」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時,考生須就以勾選清單方式「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採用「自行上傳PDF檔案」選擇方式,擇一方式繳交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模式一經確定送出後,上傳系統即確定上傳模式,不得再更改,請考生審慎作業。

 

五、考生如同時獲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與甄選入學招生之分發錄取資格時,須擇一辦理報到。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分發錄取且完成報到之考生,須於113年7月17日 12:00前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才可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管道辦理報到報到截止時間請參閱各甄選學校簡章分則

 

六、旨揭入學招生個別報名系統練習版,供考生熟悉系統操作流程,考生可於練習期間至「考生作業系統」點選進行練習,練習版之所有操作過程皆不儲存,各階段系統操作手冊及相關事項,業已公告旨揭招生網站「考生作業系統」,各階段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如下:

(一)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113年3月27日 10:00起 至 4月11日 17:00止

(二)第一階段個別報名系統113年3月27日 10:00起 至 5月10日 17:00止

(三)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113年3月27日 10:00起 至 5月30日 21:00止

(四)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113年3月27日 10:00起 至 7月3日 17:00止

 

七、113學年度各甄選學校提供第二階段甄試協助措施:低(或中低)收入戶、離島地區或其他特殊需求考生扶助機制;考生欲瞭解前述詳細措施,可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如下網頁查詢。

(一)低(或中低)收入戶其他特殊需求考生:請至「考生協助專區」查詢。

(二)離島地區:限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綠島鄉、蘭嶼鄉及屏東縣琉球鄉地區考生,請至「離島視訊面試專區」查詢。

 

八、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contents.php?academicYear=113&subId=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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