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已住宿生」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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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已住宿生」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各位住宿生及家長您好:

115學年度第1學期的「已住宿生」住宿申請作業自即日起正式開始。若目前在宿學生有意願於下學期繼續留宿,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手續。

特別提醒:本次住宿申請單中已附上「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住宿生輔導暨獎懲實施要點」(下稱獎懲要點),請家長務必詳閱相關規定並確認同意後,再行簽名。(獎懲要點若有修正以學務處公告為主)

相關申請資訊如下:

一、 申請對象

  • 本校現階段「已住宿」之學生(有意願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繼續住宿者)。
  • 「新生」及「在校未住宿生」之住宿申請,預計將於暑假期間另行開放,屆時請留意學校官網之最新公告。

二、 申請時間

  • 即日起 至 115年6月22日(星期一)21:00 截止
  • 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將申請表件送達,逾時將視同放棄下學期留宿權益。

三、 申請表單領取與繳交方式

  1. 紙本領取:學生宿舍領取紙本申請表。
  2. 自行列印: 自行影印申請表件。
  3. 繳交方式: 填妥申請表(經導師簽章、家長詳閱獎懲要點並簽章 後,請於截止日前交回學生宿舍輔導員處,始完成申請程序。

四、 聯絡與洽詢

  • 請同學與家長務必注意申請截止時間(至115/6/22 21:00),建議提早準備並完成繳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如有任何關於續住申請或獎懲要點的疑問,歡迎於辦公時間至學生宿舍辦公室洽詢,或利用下方電話聯繫宿舍輔導員。
  • 宿舍聯絡電話: (02)26203930 分機 245(女)、249(男)
  • 宿舍辦公時間:週一~週四16:00-22:00 週日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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