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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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之相關規定

有關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之相關規定如下:

1、錄取生應於115年6月4日至1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https://www.cac.edu.tw/apply115/rank.php),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2、115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3、「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4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4、請考生參考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如附件),亦可至申請入學網站(https://www.cac.edu.tw/)查看,俾利熟悉登記作業操作流程。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請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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