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5年度「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31備齊資料繳交至註冊組。
二、申請條件:
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每校每年級限一人申請,超額時,由本會刪除):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具)或家庭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 詳見附件設置要點及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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