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助學金申請開跑囉!!
申請期間:114/12/19-115/1/12 (已發申請表)
申請資格:設籍新北市且為新北市國中畢業,具低收入戶、失業勞工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得申請助學金5,000元(需每學期提出申請)。
備註:
1.請於1/12前將申請書及匯款資料填妥後簽名,連同證明文件交回教務處註冊組並攜帶學生本人私章以及存摺影本填貼好後至教務處繳交(若您這學期已經提交過印章,則無需再次繳交),方完成手續。
2.為便於匯入助學金,請填寫並將存摺封面黏貼於下欄位,其他證明文件一併檢附於後。
3.114學年第2學期起,如使用非臺灣銀行帳戶,將酌收跨行匯款手續費。為利作業進行,如無臺灣銀行帳戶,請提供未停用之郵局存簿(仍需酌收跨行匯款手續費)。
4.如因資料錯誤或其他因素致匯款失敗,須重新辦理匯款,並將再次扣除跨行手續費,請務必提供可正常使用、未停用之存簿帳戶。
需檢附文件:
1.低收入戶:(1)115年度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影本、(2)存摺封面黏貼於申請書下方欄位
2.身心障礙學生:(1)檢附學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鑑定證明影本、(2)戶籍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存摺封面黏貼於申請書下方欄位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1)檢附家長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或影本、(2)戶籍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存摺封面黏貼於申請書下方欄位
4.失業勞工子女:(1)檢附當年度失業給付證明、(2)戶籍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3)存摺封面黏貼於申請書下方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