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轉科、轉組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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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申請時間:115年5月21日起115年6月15日前繳回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表格請至註冊組索取。
三、轉科考試時間、地點另行上網公告(考試日期:115年6月30日)。
四、申請資格:
1.懲處紀錄未達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2.國文、英文及數學三科的學期成績皆須及格,或學期總成績在班級排名前二分之一者。
3.申請學生可於成績公告前先行參加考試,惟若成績公布後未達上述標準,則取消其轉科資格。
五、轉科後未修習之必修課程,須以重修或補修方式完成。如需重補修之學分數超過16學分,學校得視情況輔導學生辦理自願重讀後轉科。
六、申請表指定位置處需浮貼「淡水商工校內轉科轉組應補修科目學分切結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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