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新北市政府115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申請案(115年9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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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新北市政府115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申請案(115年9月22日截止)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要點之優待對象為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就讀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者。但軍公教遺族子女若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三、請符合上述資格者,於115年9月22日(星期二)前將下列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申請書1份。
(二)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三)下列有效證件影本之一種:卹亡給與令、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
(四)其父或母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者,應繳交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書。
(五)軍人遺族子女,申請主食費者應檢附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出具未領眷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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