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新北市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第二次報名
跳到主要內容區
:::
banner

【教務處轉知】「新北市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第二次報名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承辦人:蔡依倫
電話:(02)29603456 分機2652
傳真:(02)29602334
電子信箱:AA3311@ntpc.gov.tw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技字第11511439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七(請至附件下載區 https://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t/ 下載檔案,驗證碼:000WETBVK)
主旨:為辦理「新北市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第二次報名,請各校務必轉知並積極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把握厚植雙語教學核心能力之良機,並依相關期限及規定完成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續本局115年3月24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544801號函辦理。
二、本案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教育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計畫審查要點」辦理旨揭專班實施計畫。
三、各校推動雙語教育已是必然趨勢,具備多元流暢之雙語教學力為未來核心指標,特別是已申請或預計申請「新北市技職雙語協同教學實施計畫」之學校,請務必積極薦派教師參與。
四、旨揭開班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開設班別:1班,預計人數30人。
(二)上課時間:
1、自115年9月至116年4月止,每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詳細課表請參考招生簡章,授課時間承辦單位保留調整之權利。
(三)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2、第二順位: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
3、第三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4、第四順位:新北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5、第五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6、第六順位: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任教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星期三)止,請以掛號郵寄下列文件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葉美呂小姐 收(新北高職教師雙語增能班)】彙辦。
(二)所需資料如下(詳如簡章):
1、報名表正本(需加蓋學校印信)。
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高級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4、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或CEFR B1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
(三)錄取方式:
1、依招生對象及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排序額滿即止。
2、錄取名單於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暫定),公告於臺師大進修推廣學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請詳見該校進修學院首頁網址:http://www.sce.ntnu.edu.tw/。並寄發報到須知至錄取學員個人電子郵件信箱。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簡章規定辦理,本案業務承辦連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2-77495812葉美呂小姐。
(二)傳真號碼:02-23935711。
(三)電子信箱:e71006@ntnu.edu.tw。
七、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技術型高中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並請協助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正本:新北市各公私立高職(除 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外)、新北市立泰山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樟樹國際實創高級中等學校、新北市立石碇高級中學、新北市立雙溪高級中學、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新北市立光復高級中學、東海中學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東海高級中學、新北市私立醒吾高級中學、崇義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崇義高級中學、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副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登入成功